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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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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退职妇女干部因待遇问题上访的调研及思考
2015-03-02 14:10  莱州市妇联

  近几年,随着上级各项补贴政策的不断实施,特别是2011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全省妇女进村委会的比例的提高,村级妇代会主任的工资待遇问题得到了根本性的解决,但是,前几年拖欠的在职工资,及退职后老妇代会主任的待遇问题逐渐显现出来。为此,各级妇联组织接待的上访问题也明显上升,各镇街妇联都承受着不同程度的压力。比较典型的是,2011年程郭镇5名退职妇代会主任集体到莱州妇联要求解决退职待遇问题;2012年郭家店镇8名妇女同志带着30名在任、退职妇代会主任的联名信,到市妇联诉求; 2014年7月4日,郭家店镇六名退职妇代会主任为了退职待遇问题再次走进莱州妇联的大门。频繁的集体访引起我们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就此专门与当地党委进行了沟通,做到尽量化解,确保稳定。特别是去年夏天至今,由于山东省对教育系统的民办教师补贴的调查摸底和核对工作的相继展开,导致我们妇联在、退职妇代会主任待遇问题信访案件的急剧上升,大量的咨询电话、信访和来访出现井喷现象。退职妇代会主任的待遇问题已成为当前妇联系统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为此莱州妇联领导班子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对全市的退职妇代会主任的待遇问题深入农村基层进行了走访、调查,并责成权益部进行了汇总整理。

  一、退职妇代会主任现状

  莱州市现有978个行政村,截止2008年底(考虑到稳定问题,相关数据来源于2008年的调查数据),全市共有工作满10年以上的退职妇代会主任754人, 60岁以上的工作满10年的退职妇女干部共计589人,占退职总数的77.6﹪,其中工作10--20年的262人,20--30年的205人,30—40年的103人,40年以上的19人,最早参加妇女工作的是程郭镇无根枣由家村的李秀令,现年87岁,1939年开始担任妇救会长,先后累计干了18年;今年81岁的郭家店镇小栾家的付淑美,1949年2月参加妇女工作,直到85年,先后干了36年,这两人均没有任何生活补贴,也都曾到市妇联诉求。

  根据各个村庄的集体经济状况,退职后妇代会主任的待遇情况全市不尽相同,大致分这么几种情况:

  (一)村集体经济好的,退职妇代会主任每年大约有1000---5000元不等的生活补贴,这种情况较少仅有46人,只占60岁以上退职妇代会主人的7.9﹪;

  (二)一部分村虽然有部分集体收入,但仅满足日常办公需要,这部分村的退职妇代会主任享受50—1000元不等的生活补贴,这种情况也仅有72人,只占60岁以上退职妇代会主任的12.3﹪;

  (三)一些健康状况较好的退职妇女主任,村委会会安排抽调一定的义务工,从另一个渠道给予补贴,每年不过千八百的,也不过是凤毛麟角;

  (四)享受老党员补助等另外的补贴的有9人,占60岁以上退职人数的1.5﹪;

  (五)享受农村养老保险(当时缴纳保险时村委出一部分,个人拿一部分)的有8人、占60岁以上退职人数的1.4﹪;

  (六)无任何补助待遇的450人,占60岁以上退职人数的77.1﹪。

  全市各镇街情况不均衡,经济比较发达的镇街情况稍微好一点,像文昌路街道50﹪退职妇女主任享受生活补贴,有些镇街情况很不容乐观,像郭家店、驿道镇、朱桥镇、平里店、程郭镇、虎头崖等镇街情况比较严重;即便是同一镇街,村与村之间也是相差甚远。比较好的金城镇的现状是:年满60岁以上的退职妇女干部共有29人,工作满10—20年的12人,20-30年的10人,30—40年的7人,这29人没一人以退职妇代会主任享受到生活补贴,但是,有4人享受老党员补贴,5人享受农村养老保险,(当时缴纳养老保险村委承担部分、个人负担部分),现在每个镇街妇联都不断接到在职年龄偏大和退职后没享受待遇老妇女干部的咨询,顶着巨大的信访工作压力。平里店镇西北障村退职老妇女干部王志芳,当时是全国计划生育工作的典型,曾提供全国、全省计划生育工作观摩现场,因为村委经济十分薄弱,至今没享受到任何退职生活补贴,但是令人欣慰的是,王志芳是省劳模,每年享受到一定的劳模补贴。

  二、导致退职妇代会主任不断上访的原因

  妇联系统中每年退职妇代会主任都不断到妇联来咨询诉求,最近几年比较频繁和较为严重的来访事件主要集中在2011-2012年期间和2013-2014年两个时间段。从2008年开始,就这类问题我们进行了不断深入调查,不断探索研究,综合分析部分在任、退职妇代会主任不断上访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种:

  一是基层党委政府的文件政策缺陷

  1、莱州市委市政府1999年出台了相关农村干部(其中包含农村妇女主任)退职补贴的相关文件,至今没再出台新的相关文件,原文件视为有效,但大部分部分村庄一直没执行到位,也给人一种有令不行的感觉,也成为上访的依据之一;

  2、1998年前后,全市各镇街党委政府都制定了相应的农村干部(含有妇女主任)退职后的补贴办法,但是真正贯彻执行的不是很多,无疑成为退职妇女会主任上访的依据,要求党委政府执行文件规定;

  二是村级经济、管理现状的制约

  1、前期在农村两委干部的待遇问题上,有些镇街的做法存在违规现象,有私自利用公款为村支部书记缴纳保险的现象,也成为上访的攀比原因之一;

  2、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部分人员享受补贴,部分人员享受不到,导致上访人心理失衡;

  3、农村均田制后,单纯依靠承包地收入的村庄集体收入空白,现任干部的工资兑现、办公费用都存在一定的困难,何谈退职干部的待遇问题;

  三是妇代会主任自身的经历

  1、退职后的妇代会主任有许多为村子的发展和村民生活付出太多的心血,往往身兼数职,特别是1976年至1980年左右,全国刚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时候,工作难度大,受到不理解群众打击报复的事情也比较多,心中的冤屈无处诉说,她们也是想得到某种认可;

  2、2013年下半边到2014年上半年的全省农村幼儿教师调查摸底和统计确认工作,给部分在任、退职妇代会主任的心理上带来了很大的不平衡,究其原因,从农村幼儿教育的发展来看,最初农村的幼儿园托儿所是在妇联的积极倡导和具体业务要求指导下成立的,各村的幼儿园托儿所都在妇女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为此也付出了大量的心血。然而,现在的局面是,当年的幼儿教师得到了政策上的补贴待遇,而当年的领导者却因为各方面的原因至今老无所依,得不到社会的关怀;

  三、解决这些难题的困境

  (一)市、镇两级党委政府的尴尬。前期下发的关于农村退职干部待遇问题的文件,往往是退职妇女干部手中的砝码,却是党委政府极力回避的卡在咽喉的鱼刺,极力回避此类问题,同时有妇联在不断化解和疏导,也没有引起党委政府的重视。

  (二)妇联爱莫能助的尴尬。当年迈的老妇女主任踏进妇联的门槛的时候,所倚重的就是对娘家的信赖和对妇女事业的贡献,然而,妇联作为联系党和广大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所能做的仅仅是对上积极建言献策,对下耐心劝解疏导,部门之间努力协调,但收效甚微,甚至我们提报的议案,政协都不知如何批复,交办给哪个部门办理。

  (三)妇代会主任身份的尴尬。妇代会主任虽然为党和妇女事业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她们面对的是农村工作和农村妇女,农民的身份使她们享受不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各项政策。

  四、我们所做的努力

  一是主动出击,全面了解全市退职妇代会主任待遇情况,掌握工作的发言权。早在2008年我们就对退职妇代会主任的待遇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对全市的在职、退职妇代会主任的待遇问题进行了严格的普查,同时,我们对年岁大、工龄长、生活贫困、贡献突出的退职老妇女干部进行了个别走访,并形成了相关的调研报告,分别向上级妇联组织进行了汇报,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二是深入调查,及时掌控退职妇代会主任的思想动态,掌握工作的主动权。近几年来,市妇联转方式、走基层不断深入农村社区搞调研、开展各项活动,对这部分老妇女干部不断进行解释和疏导工作,我们将走访退职老妇女干部工作纳入重点工作,每年“三八”节都要求各镇街妇联号召辖区内的妇代会对退职老妇女干部进行走访慰问活动,并邀请她们参与我们的各项庆祝活动,同时我们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与各镇街的信访稳定工作相结合,将信访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对于走进妇联大门的老妇女干部我们都是热心相待,仔细讲解相关政策和现实问题,尽量疏导她们的激烈情绪。

  三是建言献策,主动联合相关部门向人大、政协提报议案,争取政策上的支持权。在稳定基层的同时,我们市妇联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利用人大常委和政协委员的有利条件,主动联合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等相关部门提报相关的议案,力争从政治渠道取得工作上的突破;郭家店妇代会主任的集体访事件发生后,烟台妇联也给予了高度的关注,为此,在2012年的烟台市政协会议上,莱州市妇联胡玉香主席主动商讨烟台妇联宫艳副主席,就退职老妇女干部的待遇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就此联合提报了烟台市政协议案,我们力争自上而下争取有关政策,或许有利于问题的彻底解决。

  四是改变思路,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开辟救助新渠道。面对日益严重的老妇女干部待遇问题,市妇联无论从经济上还是政策上都没有合适的补偿和合理的解释,我们能做的就只有思想上的疏导和化解工作,但是当那些为妇女工作倾注毕生精力的老妇女干部走到面前的时候,任何语言都是苍白的,面对这种状况,我们积极研究民政、组织等部门的相关政策,开辟另一条途径对她们进行救助,也只能是杯水车薪,像程郭镇无根枣由家村的李秀令、郭家店镇小栾家的付淑美等抗日战争时期和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妇女干部,我们通过当地政府,在年底救助性的给予慰问探望,送去党和妇联组织的关心。

  五、几点建议:

  (一)妇联系统形成的共识是“依靠”。妇联是广大妇女群众的娘家,更是广大妇女干部的“依靠”,无论从自身工作出发还是从社会发展来看待此类问题,我们都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农村妇女干部进村委会的做法,给我们点燃了希望之灯,全国妇联从政治上解决了在职妇女干部的待遇,同时也为妇女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开了新的局面。那么退职妇女干部待遇问题更有待上级妇联的积极探索。建议上级妇联广开思路,努力争取,研究制定出相关的政策或者地方性法规,以解决困扰基层多年的退职妇代会待遇问题,也为在任妇代会主任解除后顾之忧,开创妇联工作新局面。

  (二)党委、政府的主导地位是保障。我们妇联就是围绕中心开展工作,这个中心就是各级的党委和政府,面对如此难题,是否能够建议各级党委政府出面,牵头涉及到的部门参与,共同探索解决农村退职妇女干部的待遇问题,这样思路会更广,办法会更多。如有可能,可否与当前组织部门探索的农村党支部书记退职待遇的问题共同进行?

  (三)强大的农村集体经济是基础。综合分析全市农村退职妇代会主任待遇情况可以看出,集体经济好的村庄,退职妇女主任就享受待遇,或者待遇较高;经济条件较差的村,老妇女主任仅仅就是象征性的享受到待遇;根本没有集体收入的村庄,退职妇女主任的待遇就无从谈起,所以说如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解决当前退职妇女干部的根本,当然各级党委政府也一直强调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性,但是短期难见成效。

  (四)探索建立农村干部缴纳养老保险机制。从长期来看,要彻底解决农村退职妇代会主任的待遇问题,是否可以参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纳和管理办法,探究新的农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

  要真正解决农村退职妇代会主任的待遇问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也不是简单的一个部门的问题,它需要各部门、各系统群策群力、共同探讨,研究出既符合农村实际,又有利于工作开展的策略,以解农村工作和妇女干部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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