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妇联《关于做好第十二届全国五好家庭暨家庭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和2020年第二批全国最美家庭寻找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逐级推荐、认真审核,经市妇联党组研究决定拟向省妇联推荐下列家庭(单位、个人)为表彰对象:
1.全国五好家庭3户,分别为栖霞市庄园街道东山社区丁燕家庭、招远市烟台联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王朋山家庭、莱州市颐寿养老院院长施伟丽家庭;
2.全国家庭工作先进集体1个,为烟台市妇联;
3.全国家庭工作先进个人1名,为蓬莱市妇联主席王晓梅;
4.2020年第二批全国最美家庭3户,分别为牟平区皮肤病结核病精神病防治院姜杰家庭、莱阳市城厢街道公园社区李升亭家庭、蓬莱市登州街道东关社区王丽娜家庭。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8月31日至9月8日。
如有异议,请向烟台市妇联家儿部反映。
联系电话:0535-6243295
邮箱:ytsfljeb6243295@yt.shandong.cn
烟台市妇联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