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反家庭暴力法》和《山东省反家庭暴力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全面了解反家暴工作开展成效,4月20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兆玉带队,省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玄祖香,省妇儿工委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一级调研员孔静珣,省妇联权益部部长王丽臻等组成的山东省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调研组,对我市“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评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刘洪波,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惠刚,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腾,市妇儿工委副主任、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李咏梅,市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市法院、市妇联等部门负责人及基层妇女代表等参加活动。
在召开的反家庭暴力“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座谈会上,高腾汇报了烟台市反家庭暴力“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指出,“一法一条例”实施以来,烟台市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把它作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摆上重要的议事议程,通过建章立制、完善体系,强化宣传引导,加大执法力度,有效推动了《反家庭暴力法》的贯彻实施,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会上,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法院等单位围绕各自职能和工作实际,就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了汇报发言。调研组就《家庭暴力告诫书》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受理等重点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
调研组指出,烟台市在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过程中,思想认识到位、保障措施有力、实施成效明显,较好地维护了妇女群众利益。同时,王兆玉主任对下步如何落实好“一法一条例”提出了意见建议,要求要在思想认识上再提升、在生成合力上想办法、在工作创新上求突破。
会后,调研组一行先后到牟平区、莱山区进行实地查看。
在牟平区实地查看了牟平区人民法院大窑人民法庭,调研组详细了解家事审判庭建设、家暴诉讼案件审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及执行情况。大窑法庭家事审判团队于2016年被列为全省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单位,一直致力于打造成为服务群众的“文明窗口”、化解矛盾的“前沿阵地”,至今共受理各类家事案件2216件,发出人身保护令9个,有效遏制了家庭暴力发生。调研组对大窑法庭多措并举,坚持司法公正与人文关怀相结合,惩防结合、联动共治的反家暴工作模式给予充分肯定。
调研组实地查看了烟台市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烟台市妇联和市民政局积极探索创新多部门合作共同治理家庭暴力的新模式,联合成立了“烟台市反家庭暴力妇女保护中心,是全国首家由政府直接参与成立的家暴受害人的庇护场所。庇护中心主要救助常住人口及流动人口中,因遭受家庭暴力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处于无处居住等暂时生活困境,需要进行庇护救助的未成年人和寻求庇护救助的成年受害人。2008年7月全国妇联和国家民政部联合在我市举办国家级反家庭暴力研讨培训班暨现场会,总结推广了我市建立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的经验。民政部将其作为一项创新工作,在全国民政系统进行推广。调研组察看后,对庇护所完善的生活设施、规范的救助流程、严格的工作制度给予肯定。
调研组在莱山区实地查看了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初家派出所河东新城平安智慧社区警务室。该所在反家暴工作中创立了“一、二、三、四、五、六”工作做法:即一个宗旨:“温馨送万家,满意在万家”的服务宗旨;两个提高:提高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的认识,提高处置家庭暴力工作的业务水平;三个不准:不准推诿,不准嘲弄受害人,不准半途而废;四个到位:思想到位,制度到位,工作到位,人员到位;五个原则:以人为本原则,提高效率原则,依法办事原则,全方位服务原则,注重社会效益原则;六个用心:用心接听每一个电话,用心接待每一名群众,用心答复每一个问题,用心办好每一件事情,用心受理每一件案件,用心完成每一项任务。2020全年,初家派出所共受理家庭暴力引起的报案、控告、检举46起,同比下降20%,切实维护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调研组对初家派出所以党建为引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打造以综治部门作牵头、派出所为主体、社区警务为骨干、“警务助理、综治网格员、群防群治力量”为基点的社区警务共同体,实现警民联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
下一步,烟台市将以此次调研评估为契机,把贯彻落实好反家暴“一法一条例”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和关于维护妇女权益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抓手,把反家庭暴力工作与性别平等、妇女合法权益保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协调机制,落实工作保障,积极开展婚姻家庭矛盾排查调处,畅通婚姻家庭方面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信息交流,全面推动反家庭暴力工作,促进反家庭暴力“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