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妇联《关于推荐2023 年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的通知》要求,发动各行业、各领域推荐,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好中选优,严格按照推荐原则、标准,经过基层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研究酝酿、部门联审、市妇联党组会(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加)研究,确定候选名单。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社会意见,现将候选集体(个人)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从2022年12月15日至12月22日止。
一、非妇联系统候选名单
(一)“全国巾帼文明岗”候选岗:
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山东栖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龙口市芦头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芝罘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烟台市口腔医院专家综合门诊
山东省烟台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苹果•果业科学研究所
(二)“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候选人:
张晓平 莱州市妇幼保健院内科主任医师
王新艳 山东招金膜天股份有限公司膜技术研究院主任
商 丽 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门诊部主任
(三)“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候选集体:
莱阳市女企业家协会
二、妇联系统推荐候选名单
“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候选集体:
蓬莱区妇女联合会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22年12月15日至12月22日期间,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烟台市妇联发展部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90号
联系电话:0535-6659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