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妇联《关于开展山东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山东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鲁妇通字〔2024〕1号)要求,严格按照《山东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山东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办法》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下而上原则,经基层民主推荐、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市妇联党组会议研究等程序,确定以下候选人(单位)为山东省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人(单位):
一、山东省三八红旗手候选人
1.马 越 芝罘区幸福街道幸福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妇联主席
2.刘晓丽 福山区清洋街道县府街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3.陈一梦 龙口市人民检察院三级检察官
4.刘建军 招远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技术推广二级研究员
5.所晓燕 莱州市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
6.孙倩倩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水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7.姜 华 山东博安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
8.赵 苗 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第二实验学校副校长,高级教师
9.李丽云 山东省烟台第三中学党委书记,高级教师
10.于鲁欣 烟台毓璜顶医院外科护士长
11.孙英英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能源业务部技术总监、副部长,高级工程师
12.巩永凤 滨州医学院基础医学院副院长,教授
13.刘学卿 山东省烟台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果科所所长,三级研究员
二、山东省三八红旗集体候选单位
1.芝罘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2.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福山区税务局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
3.莱山区实验幼儿园
4.蓬莱区妇幼保健院
5.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检测中心
6.招远市丽湖学校
7.莱州市慢性病防治院
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从2024年1月18日至1月24日止(包含起止日期)。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信函等形式向烟台市妇联宣传部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烟台市妇联宣传部
联系电话:0535-6692011
电子邮箱:ytsflxcb@yt.shandong.cn
通讯地址: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90号
烟台市妇联
2024年1月18日